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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联交易|潞安_新浪财经_...

来源网址:http://zc-zh.net/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72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60%,为公司控股股东。

  5. 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山西省宁武县化北屯乡陈家沟村

  法定代表人:李潞斌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机械修理;煤炭开采及销售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BBB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34,686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7.8%,为公司控股股东。

  6. 温庄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注册资本:16500万元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1485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90%,为公司控股股东。

  7. 蒲县隰东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注册资本:2亿元

  法定代表人:王中海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160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80%,为公司控股股东。

  8.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120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80%,为公司控股股东。

  9.蒲县伊田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36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60%,为公司控股股东。

  10.蒲县宇鑫煤业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56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70%,为公司控股股东。

  11. 元丰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180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90%,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述各矿主要经营业绩:

  ■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子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李晋平、游浩、王志清、郭贞红、孙玉福、刘克功、肖亚宁、洪强、王观昌、吴有增、唐军华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6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进行该关联交易。

  六.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

  此项协议是关联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此项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加快公司整合矿井的建设步伐,有利于公司煤炭主业发展扩大产能,有利于公司煤炭品种结构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同意执行此项议案。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没有与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公告编号:2017-012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潞安集团财务公司为我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为公司提供长期金融服务,是为了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实现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财务公司将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公司提供结算及中间业务,存款、贷款业务等服务。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实现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由于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介绍

  关联公司名称: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长治市城西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杨广玉

  注册资本:13.5亿元

  主营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开展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十二)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三)有价证券投资。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314,655.31万元,资产净额189,222.74万元,营业收入40,109.14万元,净利润25,158.20万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770,922.20万元,资产净额184,761.38万元,营业收入23,206.55万元,净利润16,868.23万元。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潞安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潞安集团财务公司将在协议执行期间,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能够保证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在协议执行期间,为公司办理存贷款、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提供一下金融服务:

  1、办理存款、贷款业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全部银行存款余额的70%;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2、办理公司与潞安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业务。

  3、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

  4、办理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业务。

  5、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6、为公司提供担保。

  7、为公司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8、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9、承销公司的企业债券。

  10、办理保险代销业务。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潞安集团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李晋平、游浩、王志清、郭贞红、孙玉福、刘克功、肖亚宁、洪强、王观昌、吴有增、唐军华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6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经审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公告编号:2017-013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一七年度与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内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一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李晋平、游浩、王志清、郭贞红、孙玉福、刘克功、肖亚宁、洪强、王观昌、吴有增、唐军华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6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经审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该等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交易价格和方式对交易双方是公允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该关联交易,公司取得了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可靠有效的服务支持和原料供应,有利于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由于受市场价格波动和实际生产运作中的变动因素的影响,2016年关联交易中有两项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经我们独立董事再次审议,一致认为此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和方式是关联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一)2016年关联交易中我公司从集团及其子公司购入项目的具体发生额与年初预计数额有一定差距,具体发生情况如下:

  1、房屋建筑及井巷工程维修。由于整合矿井加快投产,工程实际需求量增加,导致实际发生比年初预计增加35722.86万元,需重新提请董事会审议。

  2、采购材料、加工修理及设备。由于公司深化落实降本增效措施,实际发生比年初预计减少11579.47万元,需重新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我公司出售给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项目,与年初预计数额有一定差距,具体情况如下:

  1、向日照国贸公司销售煤炭。由于煤炭价格受市场价格调整,销售煤炭数量增加,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总金额相比增加9252.53万元,需重新提请董事会审议确认。

  2、向潞安煤炭经销公司销售煤炭。因本年度内实际销售煤炭数量增加,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总金额相比增加12125.36万元,需重新提请董事会审议确认。

  3、向羿神能源销售煤炭。因煤炭价格调整,实际用量增加,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总金额相比增加22211.51万元,需重新提请董事会审议确认。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一、煤炭买卖合同

  公司向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煤炭产品情况如下:

  1、向潞安煤炭经销公司销售煤炭:预计发生量为130万吨;交易价格按不低于同品种煤炭实际市场价确定;预计全年发生额为60000万元。

  2、向煤基合成油公司销售煤炭:预计全年发生量为177万吨;交易价格按不低于同品种煤炭实际市场价确定;预计全年发生额为60000万元。

  3、向集团公司下属的容海电厂销售煤炭:预计全年发生量为123万吨;交易价格按不低于同品种煤炭实际市场价确定;预计发生额为23000万元。

  4、向集团公司下属的余吾电厂销售煤炭:预计全年发生量为116万吨;交易价格按不低于同品种煤炭实际市场价确定;预计发生额为23000万元。

  5、向日照国贸公司销售煤炭:预计全年发生量为70万吨;交易价格按不低于同品种煤炭实际市场价确定;预计发生额为56000万元。

  6、向天脊集团销售煤炭:预计全年发生量为135万吨;交易价格按不低于同品种煤炭实际市场价确定;预计发生额为90000万元。

  7、向羿神能源销售煤炭:预计全年发生量为60万吨;交易价格按不低于同品种煤炭实际市场价确定;预计发生额为25000万元。

  二、液压支架、皮带机采购协议

  我公司及子公司向潞安机械公司采购液压支架、皮带机等综采设备产品,按不高于第三方的价格确定合同价格。预计2017年发生额为25000万元。

  三、综合服务协议

  集团公司向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山西省物价局部分定价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预计2017年发生额50000万元。

  四、供电服务协议

  集团公司向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电力,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准。预计2017年发生额55000万元。

  五、应付福利费支付协议

  集团公司向我公司职工提供医疗、卫生防疫、幼托等福利服务项目,价格以双方协议价格为准。预计2017年发生额12000万元。

  六、房屋建筑及井巷维修服务协议

  潞安工程公司为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房屋建筑及井巷维修服务,预计2017年发生额为100000万元。

  七、材料采购及工程劳务协议

  我公司从华亿实业公司采购材料、加工修理及设备,按不高于第三方的价格确定合同价格。2017年预计发生额20000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实际结算价格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当全年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发生额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时,重新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签订补充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山西省襄垣县侯堡镇

  法定代表人:李晋平

  注册资金:221,43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的生产、销售;住宿、餐饮服务;印刷;游泳。风化煤、焦炭、建材、化工产品、镀锌铅丝、水泥预制构件、玻璃制品、钢木家具、电装制品、、五金工具、橡胶制品、皮革制品、工艺美术品、服装的生产、销售;洗、选煤;硅铁冶炼、自备车铁路运输;医疗服务;电子通讯服务;室内外装潢;家禽养殖;树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润滑油销售;木材经营加工;汽油、柴油零售;勘察工程施工(钻探);固体矿产勘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气体矿产勘察;设备经营租赁;酒店管理。金属材料及制品、矿石机矿产品、机电产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包装材料、工矿设备及配件、电线电缆、仪器仪表、照明电器、劳保用品、土产日杂、采掘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集团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属公司关联企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目前,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山西省屯留县北渔泽

  法定代表人:赵岗飞

  注册资金:人民币叁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构件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预制商品混凝土专业三级;公路二级钢门、钢窗、木制品制造销售、水磨石板加工、冷拔丝加工销售、粉煤灰空心砌块、铁冶炼、汽车货运、房地产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工程公司为我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是我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3、目前,工程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炭经销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 潞城市五里后村东

  法定代表人:许立华

  注册资金:人民币伍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煤炭批发经营(省经委批准的发煤站点铁路经销);民用型煤销售。生铁、钢锭、钢坯、建材、矿用设备、金属材料、化肥、化工产品、铁矿石、油脂、橡胶制品销售;焦炭、烟、酒销售;餐饮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煤炭经销公司是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属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3、目前,煤炭经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山西潞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 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

  法定代表人:高保同

  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仟伍佰玖拾叁万伍仟元整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煤矿及非煤矿机械设备呢、配件加工、修理、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气体、医用氧气生产及销售(仅限分公司经营)。(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持有许可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潞安机械公司是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属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3、目前,潞安机械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山西潞安荣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荣海发电”)

  1、基本情况:

  住所: 襄垣县夏店镇付村

  法定代表人:师文林

  注册资金:人民币贰仟万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煤矸石发电。发电余热供热;钢材建材批发零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荣海发电是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属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3、目前,荣海发电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六)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下称“煤基合成油”)

  法定代表人:冯永发

  注册资金:人民币壹拾捌亿陆仟壹佰伍拾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柴油、石脑油、焦油、混合芳烃、石蜡、轻油、LPG、液氢、液氧、混合醇燃料、硫磺、硫酸、液氨、化肥、尿素、苯、甲苯、二甲苯及其他煤炭加工和转化产品技术的研究及技术咨询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煤基合成油是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3、目前,煤基合成油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七)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余吾热电”)

  法定代表人:连永平

  注册资金:人民币叁亿肆仟零壹拾叁万贰仟伍佰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综合利用煤矸石进行发电、供热;建筑材料、钢材的批发零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余吾热电是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3、目前,余吾热电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八)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限公司(下称“天脊煤化工”)

  法定代表人:王光彪

  注册资金: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苯胺、硝基苯、制造工业硝酸;压缩、液化气体;二类汽车维修;高压电容;第三类低、中压容器的制造;硝酸铵;液体无水氨。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硝酸钙、二氧化碳及其他化工产品、水泥及制品、塑料编织袋及塑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化工技术研究、开发;劳务服务。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化肥批发零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天脊煤化工是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3、目前,天脊煤化工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九)山西潞安华亿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华亿实业”)

  住所:长治市郊区王庄矿区

  法定代表人:孙充政

  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矿山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防腐保温、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煤矿主要设备检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煤矿采掘设备、其他机械电器设备(不含品牌汽车)和配件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劳务派遣;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园艺、绿化;煤气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不含贵稀有金属)、金属制品、、苗木批发零售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华亿实业是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3、目前,华亿实业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十)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日照国贸有限公司(下称“日照国贸”)

  法定代表人:张存军

  注册资金:肆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建材、钢材、矿石、焦炭、生铁、五金制品、日用百货、棕油、化工产品销售;普通货物进出口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日照国贸是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3、目前,日照国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以上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2016年):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基本的定价原则: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依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执行;无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则适用最可比较的同类产品的公平市场价格;无公平市场价格的,双方根据成本协商,即按照实际成本加税费加合理的利润10%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集团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是因为双方的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关系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双方在生活服务、生产辅助等方面存在着关联交易。

  (二)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关联方未对拟实施的交易进行干预。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在签订了相关合同后,是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的。公司通过这些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公告编号:2017-014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99,140.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9元(含税)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6,922.68万元。

  一.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5,714万元。为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6年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99,140.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9元(含税)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6,922.68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降低公司资金压力和筹资风险,从公司长远和股东根本利益出发,我们认可并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制定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将进一步监督公司履行相应的后续决策和披露程序。

  四.监事会意见

  为维护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职权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二○一六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否严格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分配等方面需进行了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公告编号:2017-015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分别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根据以上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审计工作所表现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事务的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10万元;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与上一年度一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所出具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以其专业、专注的服务提升了公司内控建设水平,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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